電影《活著》劇照 肖聰飾鳳霞(少年)
長篇小說《活著》連載(40) 作者:余華 朗讀:瀾天 我把四十斤米扛回家,家珍一看米袋就知道有多少米,她嘆息一聲,什么話也沒說。最難的是家珍,一家四張嘴每天吃什么,愁得她晚上都睡不好覺。 日子再苦也得往下熬,她每天提著籃 子去挖野菜,身體本來就有病,又天天忍饑挨餓,那病真讓醫生說中了,越來越重,只能拄著根樹枝走路,走上二十來步就要滿頭大汗。別人家挖野菜都是蹲下去,她是跪到地上,站起來時身體直打晃。我見了心里不好受,對她說: "你就別出門了。" 她不答應,拄著樹枝往屋外走,我抓住她的胳膊一拉,她身體就往地上倒。家珍坐到地上嗚嗚地哭上了,她說: "我還沒死,你就把我當死人了。" 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。女人啊,性子上來了什么事都干,什么話都說。我不讓她干活,她就覺得是在嫌棄她。 沒出三個月,那四十斤米全吃光了。要不是家珍算計著過日子,摻和著吃些南瓜葉、樹皮什么的,這些米不夠我們吃半個月。那時候村里誰家都沒有糧食了,野菜也挖光了,有些人家開始刨樹根吃了。村里人越來越少,每天都有拿著個碗外出去要飯的人。隊長去了幾次縣里,回來時都走不到村口,一屁股坐在地上直喘氣,在田里找吃的幾個人走上去問他: "隊長,縣里什么時候給糧食?" 隊長歪著腦袋說:"我走不動了。" 看著那些外出要飯的人,隊長對他們說: "你們別走了,城里人也沒吃的。" 明知道沒有野菜了,家珍還是整天拄著根樹枝出去找野菜,有慶跟著她。有慶正在長身體,沒有糧食吃,人瘦得像根竹竿。有慶總還是孩子,家珍有病路都走不動了,還是到處轉悠著找野菜,有慶跟在后面,老是對家珍說: "娘,我餓得走不動了。" 家珍上哪兒去給有慶找吃的,只好對他說: "有慶,你就去喝幾口水填填肚子吧。" 有慶也只能到池塘邊去咕咚咕咚地喝一肚子水來充饑了。 鳳霞跟著我,扛著把鋤頭去地里掘地瓜。那些田地不知道被翻過多少遍了,可村里的人還都用鋤頭去掘,有時干一天也只是掘出一根爛瓜藤來。鳳霞也餓得慌,臉都青了,看她揮鋤頭時腦袋都掉下去了。 這孩子不會說話,只知道干活。我往哪兒走,她就往哪兒跟,我想想這樣不行,我得和鳳霞分開去挖地瓜,老湊在一起不是個辦法。我就打著手勢讓鳳霞到另一塊地里去。誰知道鳳霞一和我分開,就出事了。 鳳霞和村里王四在一塊地里挖地瓜。王四那人其實也不壞,我被抓了壯丁去打仗那陣子,王四和他爹還常幫家珍干些重活。人一餓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來,明明是鳳霞挖到一個地瓜,王四欺負鳳霞不會說話,趁鳳霞用衣角擦上面的泥時,一把搶了過去。 鳳霞平常老實得很,到那時她可不干了,撲上去要把地瓜搶回來。王四哇哇一叫,旁邊地里的人見了都看到是鳳霞在搶。王四對著我喊: "福貴,做人得講良心啊,再餓也不能搶別人家的東西。" 我看到鳳霞正使勁地扳他捏住地瓜的手指,趕緊走過去拉開鳳霞,鳳霞急得眼淚都出來了,她打著手勢告訴我是王四搶了她的地瓜,村里別的人也看明白了,就問王四: "是你搶她的?還是她搶你的?" 王四做出一副委屈的樣子,說: "你們都看到的,明明是她在搶。" 我說:"鳳霞不是那種人,村里人都知道。王四,這地瓜真是你的,你就拿走。要不是你的,你吃了也會肚子疼。" 王四用手指指鳳霞,說道: "你讓她自己說,是誰的。" 他明知道鳳霞不會說話,還這么說,氣得我身體都哆嗦了。鳳霞站在一旁嘴巴一張一張沒有聲音,倒是淚水刷刷地流著。我向王四揮揮手說: "你要是不怕雷公打你,就拿去吧。" 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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