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草木之遇:純粹是因為外貌吸引或欲念需求,或者只是因為都感到無聊甚至由于金錢關系,使雙方走到一起,短暫的歡娛之后各奔東西,很快相互忘記,就沒有留下什么值得懷戀的記憶。這是最低層次的“艷遇”,也稱“無情之遇”。
二,浪花之遇:兩個人都不得處在孤獨之中,由于某種機緣而相遇,經歷短暫的相互了解后,發現一些共同點,激起火花,產生興奮,雙方很快掉進幻覺編織的情網。當外部條件改變,幻覺消失,兩人又重新成為陌路人。這個層次上的“艷遇”往往持續時間不長,分別之后有恩有怨,日子久了,印會變得模糊。
三,金玉之遇:一方遇到出色或出眾的異性,驚為天人,于是使出渾身解數,刻意追求。被追求的一方終于被感動,經過較長時間的交往后,雙方發現在氣質、性格、才學上有許多相通之處,漸漸產生感情,也就是通常所說的“愛情”。
如果在條件允許下,也許會成為“愛人”,也許會成為“情人”。如果外部環境不支持,可能只是精神上的異性朋友。無論結果如何,相互交往的那段時光,都會成為生命中的一段美好回憶。這個層次的“艷遇”,是普通人所向往的。如果有此一遇,也算可喜可賀。
四,珍珠之遇:雙方無意之間相遇,沒有任何思想準備,就被對方內在的涵養或音容笑貌所吸引;或者因為一件小事,引起兩個的共鳴,在兩人心間留下深刻印象。在不長時間的淡淡的交往中,雙方都沒有刻意去做什么、說什么。
分別后,天各一方,而在記憶深處,時常閃現當初相遇的一幕。也許后來會通過書信、電話聯絡,也許什么也不做。雙方都無意改變生活現狀,只是在心底里珍惜這份美好情感,如珍藏圓圓滑滑的珍珠在心底。如果彼此的修養夠水準,就此為止;但一不小心,就會掉到第三層次,那就墮落成愛情了。
五,鉆石之遇:往往在一瞥之間,或一句話,或一件事,如閃電般擊中雙方的內心,兩人就迅速在內心為對方留下專門的空間,相互感應,相互感動,相互牽掛,相互珍惜,成為一輩子的緣分。雙方往往忽略對方的外貌、地域、地位等外在的東西,只注重心靈的溝通、在精神上的關愛。一般說來,這個層次的“艷遇”持續時間最久,甚至是一生一世,可以感人至深,成為千秋佳話。
至于是否有圓滿的結局,那是次要的問題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個最高層次的情感之遇往往不易把握,除非雙方都有較高的修養和自制力。鉆石是最珍貴的,但是有棱有角,藏在心間,心有時會被刺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