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畫行業一直占據最具規模的交易主導地位,但是在這個火爆繁榮的行業背后,卻暗藏著種種不為外人所知的潛規則:花重金在知名拍賣行購得假畫;千萬收藏地方書協主席字畫,“下臺”后貶至百萬;畫家作品為何短短幾年內升值數倍…… 1. 自導自演 “洗白”偽作 2001年,一批自稱是傅抱石在重慶金剛坡時期的國畫作品登堂入室,在上海博物館公然展出,輿論為之嘩然;2002年初,河南某地舉辦了石魯先生遺作展,百余幅作品在謊言的包裝之下公開展示,意欲欺騙世人;2005年“3·15”前后,珠海博物館舉辦的“國之瑰寶——黎雄才、關山月作品展”,展出的38幅作品經過關山月之女關怡、黎雄才之子黎捷現場認定,全部為假冒之作。 很多藏家買到假貨后不甘心承受經濟損失,于是千方百計尋找一些渠道為自己的藏品“洗白”,以求日后能轉手出去。也常常會有書畫藏家找到博物院,希望能在博物院辦展覽。如果要求被滿足,日后就會成為他們宣傳的說辭,無形中給作品貼上“真跡”的標簽。 2. 知假拍假 鉆法律漏洞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第61條規定:“拍賣人、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,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……”這些法規往往被拍賣行以不起眼的位置隱藏在圖錄里,而且在拍賣現場,很多人忽略此交易規則,此時一些拍賣行還會為拍賣品出具一些拍品保真的證明,例如鑒定證書或者偽造拍品來源等,尤其在一些知名拍賣行,多年的資質以及其宣傳手段讓很多書畫收藏者認為是可信的。但是,拍賣行出具的種種證明根本不能作為法庭上的證據。常年做書畫收藏的李先生說,法律的漏洞反而為拍賣公司掃清了禁忌。最初這條法規維護拍賣公司的運行,現在卻成為他們知假拍假、虛假拍賣的“擋箭牌”,每當他們遭遇打假或維權時候,就會搬出這把“尚方寶劍”。 業內人士認為,“以齊白石為例,齊白石一生大約畫了兩萬張左右書畫國畫,去除館藏、民間收藏及損毀畫作,遠不到一萬張。然而據不完全統計,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,齊白石作品上拍量就超過2.5萬件左右,成交1.4萬余件,遠遠超過了書畫真品存世量”。 3. 自掏腰包 賠本賺吆喝 書畫家不能像某些影視明星一樣只要曝光率不要形象,所以畫家的包裝主要是通過作品參展、結集、報道、拍價。而在拍價環節中,很多書畫畫家為了抬高自己作品的價格,不惜花重金上演自賣自買的戲碼。 畫家、畫廊坐莊,哄抬價格,甚至創造假紀錄、假天價,這就像當年的股市,瘋狂的時候誰都是贏家,而當市場“泡沫”破滅的時候,受損失的則是那些真正的書畫藏家和投資者。 4.“官大字貴” 官位決定價格 書畫作為一門藝術,雖然是商品,最終應取決于它的藝術價值,但是書畫作品的價格到底由誰決定?在書畫市場早已形成一條私下操作的潛規則:以官職大小來確定潤格。 “人‘下臺’了,行情肯定會跌。”一位業內人士舉了一個例子:某地有人曾花上千萬元收藏了一位書協主席的書畫字,結果這位主席下臺后,字貶值到100萬元。其字畫瞬間貶值10倍,原因和書畫本身毫無關聯,僅僅和作者的身份頭銜的變化有關。 受官場文化影響,很多人投機鉆營,只為一個主席、副主席的頭銜而爭搶,其實爭搶的是頭銜背后的利益。業內人士透露,有的官員甚至利用手中的權力把資質平平的文化工作者捧成“大師”,“大師”有身價了,創作的作品成“珍品”了,“大師”得利,一些官員拿這些“大師”作品送禮也得利,雙方就結成了利益共同體,雙贏。這種書畫官本位“藝術”已成為當今中國藝術市場最大的問題和收藏災難。 轉自藏易購cangyigou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