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八卦掌付 于 2015-4-9 21:08 編輯
《八論詩詞》 (八卦掌付) 一 格律詩中去仄明,佩文古韻待澄清。一三五句無編駁?孤弱欺聲錯不輕。 二 小拗詩言豈不聞,大綱六仄下消平。仄平韻腳安奇字,本上孤文拗救清。 三 世俗常將詩韻唱,都和律句悖相行。輝煌唐宋當稱璨,友客明知個中情? 四 悠悠清律不能說,煌論而論在眼前。世俗迷于依本寫,哪留臻境再生焉? 五 兩岸柔絲任意裁,幾枝素卉悄然開。不聞香染千年路, 緣是詩家踏浪來。 六 秋藤春葉幻紅塵,竟似花瓶未換新。詩道頹迷悲切切,誰知唐宋更傳神? 七 新人不識妙文章,巧嵌麗辭巧畫妝。孰若善調真假味,奪魁精髓寂然香。 八 昨夜詩壇尋美玉,太多蕪雜入吾眸。隨風拼湊無平仄,誰肯精攻韻外求?
我所講的詩律,是格律詩的正格。如果寫詩按正格寫,當然是最好的。但事實上,我們因為行文的需要,對律有了不同于正格的安排。這種詩,我們稱之為“變格”。 這些變格雖然有些自由度,但必須符合一些條件,不能違反避忌。 那就是: (1)不能讓句子犯孤平。 (2)不能讓句子犯三平腳或者犯三仄腳。 (3)不能讓句子平仄失替 犯了以上所列的幾種又如何解決呢?通常采取的辦法就是拗救。 1、什么是拗救? 所謂拗,就是不順。救,就是補救。格律詩中不合常規平仄格律的句子叫拗句,對不順的拗句進行補救叫做拗救。有拗才救,無拗不救。無拗也談不上救。這就象我們一個沒有生病的人,是不需要吃藥的。用這個比喻來說,拗就是生病了(“詩病”),救就是吃藥打針治病。人病了要治,詩句“病”了、拗了,當然也要救,否則該 格律詩就 “不及格”了。在學習寫格律詩時,不但要學習格律詩的正格,同時也要學習其“變格”,當“變格”犯了某些“錯誤”時,就要學會對“拗句”進行“拗救”。 2、什么情況需要拗救呢?格律詩的拗救,主要為了以下三種情況: 第一種情況,救孤平,孤平乃大拗,主要出現在仄平腳句型(如不救會使律句犯孤平)。這種情況的拗救叫孤平拗救。 五言律句是一拗三救(第三字救第一字); 七言律句是三拗五救(第五字救第三字)。 第二種情況,救“三仄腳”。主要出現在仄仄腳句型(如不救會使出句) 。這種拗救,五言律句是三拗四救(第四字救第三字);七言律句是五拗六救(第六字救第五字)。 第三種情況,救特拗。主要出現在平仄腳句型(如不救會使出句和對句平仄不和諧)。遇到平仄腳句型的拗救: 五言律句必須由對句第三字施救; 七言律句必須由對句第五字施救。 3、拗救的基本原則:有拗才救,無拗不救,大拗必救,小拗可救可不救。 4、拗救基本方法有兩種:一是本句自救,二是對句相救。下面對這兩種基本方法予以具體介紹。 第一種 ,本句自救。簡稱本句救,又稱當句救。 本句自救,就是在出現拗句的情況下,通過本句調整平仄用字來使平仄字的比例恢復正常的做法,叫做“本句自救”。 具體講,就是在一句之中,上個音節該用平聲的字眼上,用了仄聲,仄拗了,就在本句下個音節另一個該用仄聲的字眼上,換個平聲,這就平救過來了。或者上個音節該用仄聲的字眼上,用了平聲,平拗了,就在下個音節該用平聲的字眼上,換個仄聲,這就仄救過來了。本句自救也有兩種: 1、救孤平。前面講了孤平是詩家之大忌,也是大拗,是必須救的。救孤平,主要是指仄平腳句型。五言的“平平仄仄平” 句,七言的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句。這類句型中,五言第一字、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字,如果以一三五不論而由平聲字變仄聲字,結果五言句成了“仄平仄仄平”, 七言句成了“仄仄仄平仄仄平”,犯了孤平,成了拗句了。 這樣的拗句屬大拗,必須補救,方法是在本句中,將五言的第三字,或七言的第五字,該用仄聲的,改用平聲,這就把孤平救過來了。這種救法,五言叫作一仄拗三平救(簡稱一拗三救),七言叫作三仄拗五平救(簡稱三拗五救)。這樣,就成功避免了句子犯孤平了。 例如:李白《夜宿山寺》 危樓高百尺,手可摘星辰。 平平平仄仄,仄仄仄平平。 不敢高聲語, 恐驚天上人。 仄仄平平仄, 仄平平仄平。 此詩最后一句的第一個字,當平卻用了仄聲字“恐”,這個字就“拗”了(引起了句子的孤平)。于是,就由第三個字“天”( 本來該仄卻變為平),來救第一個字 “恐”。 “恐”字應平而變仄的字,就是被救的“拗字”。而“天” 字應仄變平的字,就是施救的字。但凡要進行句內自救,必定是按該律句的平仄正格來看其究竟是哪個字救哪個字的。 只要心中熟悉了正格,那么對于句內自救就根本不是問題了。 再如:李白《宿五松山下荀媼家》首聯:我宿五松下,寂寥無所歡。其中首聯“寂寥無所歡”一句,按照五律格律要求,正格應該為“平平仄仄平”,而第一字“寂”為仄聲字,為了避免孤平,詩人在第三字補救了一平聲字“無”,變為“仄平平仄平”,就不犯孤平了 。 又如:杜荀鶴《春宮怨》“風暖鳥聲脆,日高花影重(仄平平仄平)”,“花”字救“日”字。 上述詩例是五言詩的一拗三救,是用腹節上字(第三字)的平聲去救頭節上字(第一字)的仄聲。就是第一字該平而仄,第三字該仄而平。三救一,平救仄。七言詩的三拗五救,也是用腹節上字(第五字)的平聲去救頭節上字(第三字)的仄聲。就是第三字該平而仄,第五字該仄而平。五救三,平救仄。象這樣的例子,在格律詩中是很常見的。 例如: 賈島:《三月晦日送春》 未到曉鐘猶是春(仄仄仄平平仄平)。 這句頭節上字(第三字)"曉"該平而仄,于是就用腹節上字(第五字)該仄而平的"猶"去救。 又如:杜甫《秋興八首》“西望瑤池降王母,東來紫氣滿函關”,上句的第六字用了平聲的“王”字,便在第五字處用了仄聲的“降”字,這樣便“救”回來了。這也是“本句自救”。 又如:程顥:《題淮南寺》 一任晚山相對愁(仄仄仄平平仄平) 這句頭節上字"晚"該平而仄,用腹節上字該仄而平的"相"去救。 再如:賀知章《回鄉偶書》“兒童相間不相識,笑問客從何處來(仄仄仄平平仄平)”,“何”字救“客”字,第五字救第三字。 這類七言(仄仄平平仄仄平)句,如果第三字仄拗了,能不能用第一字的平去救?不能,即使第一字用了平聲(平仄仄平仄仄平),還算"孤平"句,必須用第五字的平去救。那為什么?原來救孤平是以五言為準的,五言必須在第三字上救,七言就必須在第五字上救。 2、救"特拗" 主要指仄仄腳句型。五言的平平平仄仄句,七言的仄仄平平平仄仄句。 遇到這樣的句型,五言第三字、七言第五字必須用平聲字,如果以一三五不論而由平聲字變仄聲字,即拗。 如五言律句: 平平平仄仄。假如真的按一三五不論,我將第三個字變為仄,結果:平平仄仄仄。這樣的句子就犯了所謂的三仄腳,成了平平仄仄仄拗句了。 這樣的拗句,我們將第四個字由仄變為平。結果:平平仄平仄。這樣,就成功避免了句子犯三仄腳了。七言律句的拗救方法類似,只是字位變為第五字拗,第六字救。給大家舉個例子: 王之渙 《涼州詞》 黃河遠上白云間, 一片孤城萬仞山。 平平仄仄仄平平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 羌笛何須怨楊柳, 春風不度玉門關。 平仄平平仄平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 以上列出這詩對應的平仄。大家看到第三句嗎?第三句的第五個字由平變仄產生了拗,于是第六字就由仄變平來救第五字的拗。 雖然這樣救了后,句子的246位置平仄失替了,但這樣的變格,卻是唐宋時期被認可的。通常被用在絕句的第三句,律詩的第七句。這樣的句子雖然平仄失替了,但使全篇嚴整而有變化,如錦鯉翻波。遇到這樣的句型,五言第三字、七言第五字必須用平聲字,仄仄平平平仄仄)中,五言的第四字、七言的第六字該用仄聲的偏用平聲,恰恰在重要的節奏點上平仄不合。那么,就必須將本句的第三字(五言)或第五字(七言)的平聲改為仄聲字,寫成“平平仄平仄”或“仄仄平平仄平仄”。 這種形式五言稱之為四拗三救,七言稱之為六拗五救。這種拗句,句中音節相間,聯中句間音節相對,詩中聯間音節相黏的規則統統不管,成了平仄上的特殊形式。宋人很喜歡用,乃至科舉考試的試帖詩,也容許用此種句式。用的人多了,公認為合轍,形成一種習慣性的特殊拗句。這種特許犯規的句式,故王力《漢語詩詞律學》中稱之"特拗"。 這種"特拗"句式,多數用于尾聯的出句,成為唐宋詩人的一種時尚。用于其他聯的出句也有,但較少。現代人作舊體詩,也常用這種句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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